基层维权部
2021-05-10
来源:
点击:837
指导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,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;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;协助区市县(园区)党委和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党组(党委)管理区市县(园区)工会和市级产业工会、直属企事业工会领导干部;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,推动开展“职工之家”活动;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,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,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;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、职工监事制度;推动工会组织建立集体协商和监督保证机制,研究提出工会开展集体协商、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意见,指导下级工会开展有关工作;指导和推动区市县(园区)工会参与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,参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日常工作。
负责参与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和法规草案的研究、拟定;参加职工重特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;组织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和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;指导下级工会参与劳动安全卫生的教育和培训;承担市总工会作为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责,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。
参与涉及职工和工会的法规、规章等的拟定工作;参与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政策和法规草案的研究制定;参与劳动法律监督和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;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;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;指导和承担基层工会法人登记管理服务工作;承担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